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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淮安一村支书挪用15万元土地承包金被判刑

    信息发布者:农村信息交流
    2021-10-30 17:12:35    来源:新闻资讯   转载

        “我以为这15万元的承包金,用几个月就还回去,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现在我知道了这是违法犯罪,是我自己咎由自取。在县检察院里我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我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量刑建议无意见,现在在法庭上我依然认罪认罚。”这是淮安某村支书夏某近日在法院审判庭里的声声忏悔。一个曾因为赌博被处罚、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的村党总支书记,再次因为挪用资金罪被法院判决拘役三个月。


             据检察机关指控,2017年9月27日,承包人张某乙到村交纳承包小农场的5万元定金。时任该村书记夏某要求张某乙将5万元定金直接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。夏某则将上述5万元用于支付其个人承包的土地租金及日常开支。2017年11月8日,承包人蒋某到村部提前缴纳承包金10万元。报账员江某以未能足额交纳承包金为由拒绝收取。时任该村支书的记夏某遂要求蒋某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0万元租金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。夏某又这笔10万元资金转账至江某银行账户,用于偿还他向江某所借的10万元欠款。2018年3月,报账员江某向夏某追要上述15万元。直至2018年6月,夏某才分6次将上述15万元上交给报账员江某存入村集体账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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